一、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一个人还款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所居住的房屋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当夫妻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之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问题应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未能达成合意,则需要交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实情进行公正裁决。
为了保障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一方的合法权益,法院的判决往往遵循这一原则。
在正式离婚之后,为了实现房产权利的转移与变更,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证、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首先,当事人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购房合同等五种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更名申请;其次,在预检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前来办理房产证更名事宜,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第三步,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待审查无误后,引导当事人至相关窗口进行后续操作;最后,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材料齐全,房产交易中心将会注销原有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并颁发全新的产权登记证书给新业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一方利用其个人资产购置房屋并单独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畴。
2.同样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一方利用其个人资产购置房屋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此种情况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该房屋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均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则此种情况应被视为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则此种情况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并全额支付房款,无论该房屋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均应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按份共有;若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但未明确约定份额,则应被视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