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8月17日召开,为促进更多师范毕业生从事教育、增加就业,会议决定,在已对教师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基础上,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并建立教师教育院校对师范生教学能力进行考核的制度。加快推进允许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审核通过院校的师范毕业生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便利师范毕业生就业,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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