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买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甲方将其名下的房产证添加乙方为共有人之后,该房产即刻被划分为共有财产。
在此情况下,甲方在房地产权属证书中增加乙方姓名的行为可视为是对乙方的一种赠予,由此,此套房产将归属为甲乙婚后的共有财产。
在离婚诉讼过程之中,甲乙双方需要就如何处理这套房产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当有法院依据保护子女权益、尊重女性做出判决,并优先考虑没有错误一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购房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购买房屋并仅登记一位配偶姓名的情况下,法律通常将其视作夫妻共有资产;若此房屋于双方結婚前购置,则默认归属于单独拥有者,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的付款包含了共同出资部分,方可将其视为两家共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房,且房屋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者,不适用于视为夫妻公共所有财富:首先,该房产所涉及的所有款项均由该名配偶以其自身的个人财产支付。
若购房款全部由某方父母承担,或父母仅支付了首付款项,其余部分由另一方利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还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