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钱是男方出的,算共有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购买的房屋均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其归属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若父母在结婚之后,全额支付了买房款项并将该房产登记在他们自身子女的名下时,此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中一方的独立财产;反之,如双方父母各自出资购置房产,然后将其登记在子女们的夫妻名下,这种状况便会被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后,若有一方运用其个人所有的资金进行房产购置并且将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我们就称之为这部分房产属于这个人的独立财产;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利用共有资产购置房产时,这样的房产自然而然地算作夫妻双方共享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对象还了房贷,婚后加上我的名字,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诚然如此。
请求许诺婚约之前购置且并不知名是否将在婚后添加配偶姓名者,这正是二人之间将共同拥有的财产。
首当其冲,必须理解,此房产购买乃是婚前发生的活动,因此,它应当被视为私人资产。
如果婚姻双方能够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这之后举的缘故产生的财产则应被视为两人共有的财产。
基于这个前提,赋予配偶住房的所有权,确实需要再次负担契税支出。
"因为,如果在婚前曾作为个人独享财产的产权证书上加注配偶的姓名,这即是将部分产权份额转让给对方,如同转移登记(赠予)一般,需要承担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以及房屋登记费用等各项费用。
不过,具体的收费标淮可能会因地区性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而有所不同。
接下来需要了解的是如何完成加注名字的手续问题。
如果能够在偿还所有贷款后再来执行添加姓名的操作,那么这种情况下整个流程将会非常简易,只需按照常规的添加姓名和产权变更的流程,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直接办理即可。
请注意携带好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住房产权凭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但是,若短时间内并无计划偿还贷款,那么我们首先需要向负责的贷款银行开具证明,表明在他们的许可范围之内,我们将允许增加配偶成为产权共同享有者;然后,再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以供加注姓名。
加盖完姓名的房产证,意味着被添加名字的人便获得了住房的所有权。
在婚姻破裂或离婚的情况下,该住房交易将视同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结果将根据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