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漏水了租客要负责吗
关于出租房屋出现漏水问题的责任归属,通常应归属于出租方。
若出租方未能在适当时机对漏洞进行修复,那么承租方可依法委托他人亲自担当此任,维修产生的实际费用应由出租方加以负担。
如果存在此类证据,证明出租房屋的渗漏源于承租人自身行为所致,那便应该让承租人独自承担责任。
依据相关法规,出租人有义务维护租赁财产的良好状态,但如果双方已预先达成了其他的协议细则,则不应以此作为强行标准来执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房代签人有法律责任吗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承担连带责任乃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法律后果。
连带责任在我国的民法立法体系内属于一种主体并不直接参与而将法律责任落实到共同承担方的重大民事责任机制,其最终目的在于弥补和救助受害方,从而放大了法律使用者在整个案件从开始至结束的全过程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期更为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连带责任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各种形式的合伙组织、贷款担保、联合企业经营管理、承揽工程承包等合同关系,或者是替代责任、领导与下属之间的关系等代理行为所引发的风险。
对于连带责任这一复杂且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找到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深入探究和全面理解这一概念,要求有更广泛、深入的理论研究工作,至今仍未引起法科学术界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