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人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妇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且仅登记在一人名下视为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内,购置房产并只在其中一名业主名下记载的,通常被划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若此房产购自婚姻关系存续前,则极可能被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共同财产,依据法律法规的定义,即是指夫妇在共同生活中所获得的财产所有权。
这些财产包括实物,资金以及虚拟货币等形式;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使用标准化统计计量方法进行评估分配。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持有;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相同的处置权利,相应地也负有平等的责任。
这是关于夫妇如何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明确规定。
夫妻共有的财产性质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因此,夫妇应对所有的共同财产,不分比例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此种权利和义务并不取决于夫妇各自的经济收入能力高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签字卖房有效吗
夫妻间关于房产交易的事宜,仅有一方签字并非一律有效。
签署购房合同时,需由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确认。
若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房产买卖行为,则需求得双方当面共同签字确认;但是,若其中任一方已授权其配偶代为签字,那么仅凭一人签字,该份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