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仅仅适用于那些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者是由单个成员用自己的私有财产购买,然后特地约定将其归属于共同所有的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夫妻领证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自婚姻登记之日起,新婚夫妇即已成为合法夫妻。
在此之后购置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仅列明一人姓名还是两人姓名,除非有特殊预先书面协议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否则该住房都将被视为婚后获取的共有资产。
关于这部分内容我们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加以诠释和理解:
首先,结婚后任何时候所购置的房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享有同等处置的权利。
其次,仅在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或者以个人自有资金购买房产的情况下,且经过事先书面约定确认房产归属共同所有时,才可视为共用资产。
最后,如果未作特别约定,当事人独自利用自身财产自行购得的房产,便不可被认定为夫妻公共房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租房专项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都填写吗
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针对住房贷款支出,夫妇二人确实可以共同进行申报,然而在此情况下,仅有一方能够享受到50%的扣除额度;而针对于住房租金部分,如若夫妇双方均在同一地点从事主要工作活动,仅允许其中之一进行申报。
对于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实际标准,根据现行法规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由国务院明确指定的其他城市中,每月的扣除幅度将保持在人民币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