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买房意向金能退吗

购房之意向金乃可退还的款项。

这并非意指其具有定金或订金之性质,更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若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且仅达成认购意向书,且该认购意向书未对实质性条款进行明确规定,买方毋庸置疑有权收回所交付的购房意向金。

究其原因在于,购房意向金并非定金,亦不属于房屋的首次付款,仅仅为双方在正式签署购买协议之前,由买方自愿缴交的部分预定资金罢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定金可以退吗没合同

在购买房屋时缴纳了定金之后,理论上来讲是有可能获得退还的。

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情况需要我们详细分析。

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购房者完全能够向开发商索回原本缴纳的定金:首先,若是开发商尚未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满足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律条件,那么在此前提下,他们与购房者之间签署的定金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按照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处理方式的规定,无论双方在此之前是否签订了《认购协议》,亦或者双方子在上述协议中是否明确注明定金退还事宜,开发人员皆需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已经缴纳的定金;其次,如果在明知自身尚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状况之下,开发商恶意隐藏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经取得此证,那么他们便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除了返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开发商还必须赔偿购房者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在内的资金损失以及其它各种财产损失;再者,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并且成功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如果他们与购房者仅仅约定了当购房者选择放弃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便丧失了请求开发商退还所交付定金的权利的话,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以这份约定过于偏袒于开发商一方为由,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来撤消这项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假如无法签约确实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所致,那么你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你所缴纳的定金。

当然,如果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因素在于你自身,而开发商方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误导能隐瞒的行为,你只是单方面提出了银行解约的要求,此时,便需要依据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

如若没有此类规定,建议你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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