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无效
涉及到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合同签约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如果在签署合同时并不具备行使相应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这份合同的合法性将被质疑;假设签约各方中的任意一方在缔结合同时其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与合同条款存在抵触,或者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意思表示是虚假的,也将导致这份合同的有效性受到挑战;最后,如果合同所规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严重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这份合同也无法获得司法机关的认可并生效。
对于利用虚假意思表示来掩盖实际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即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丢了能补吗
在第一个层面上:我们假设您所购买的物业是现房产品。
根据我国目前实施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房产而言,只有签订并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合同才能正式且有效地被视为成立。
反之,假如未履行上述手续,那么这一房屋买卖合同将无法产生效力,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如果您已经顺利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在法律的角度来看,丢失相关文件材料所可能引发的风险点已经被完全排除,只需要前往有关机构进行补办即可解决问题。
再来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分析:假如您此次购买的是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期房产品,同时也还未去相关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完成房地产登记手续的话,此时您便可以选择亲自前往或是委托代理人前往所在地区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向他们提出查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