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贷款买房离婚了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在涉及有房贷的房屋离婚分割时,实际上可以进行产权转让至对方手中。
众所周知,有抵押的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当此房产仍然欠有银行贷款尚未结清时,那么该笔未偿清的债务实际上也已成为夫妻共有的负债。
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物权的范畴,因此在离婚分配上仅能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获得房屋的一方必须向另外一方补偿相应的首付款以及贷款的一半。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剩余的贷款部分能够由新任所有者独自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房产证去名一定要离婚才行吗
确实可以执行。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配偶间为不动产增设共有人或变更所有权人,均无需交纳契税。
若涉及到新增共有人之事宜,则需夫妻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明及房屋产权证书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若涉及变更所有权人事项,双方有必要先行达成财产分配协议,并经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合法公证之后,方能开展相应的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