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子靠谱吗

一、假离婚买房子靠谱吗

从普遍观点来看,虚假离婚以购买房产的行为并不涉及违法的问题,它可能导致一系列不尽如人意的影响和结果。

考虑到夫妻双方选择通过离婚来避开房产购买限制政策,那么他们必然存在着这样一个前提条件,那便是其中至少一方在名义下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

因此,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名下无任何房产的一方再次购买房产时,其唯一的产权所有者只能是某一个人,而另一位则无法成为共同产权人,这便意味着房屋所有权证明书上只能印签单一的姓名。

此外,虚假离婚以获取购买房产资格的方式,实际上是利用了国家政策的漏洞。

大多数时候都难以察觉此类现象,因此政府部门通常也不会对此进行追责。

这种所谓的“假”离婚背后的隐患却是不可忽视的。

由于虚假离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存在诸多隐患和风险。

如果当事人日后重新恢复婚姻关系或者在离婚后仍居住在同一住所内,一旦被查明事实真相,将会受到追究责任。

那时,国家将取消对这些购房者购买第二套房产的税收优惠,并可能施加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协商分割财产。

在夫妻间协商财产分割问题上,应当尊崇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授予其中一人独享所有权,或者协商决定将其赠与子女。

(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当交由法院审理裁决。

此时,人民法院在处理此问题时,应当充分保护女方以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兼顾到无明显过失的一方。

并且,在处理过程中,应确保财产的实际价值和实用性不受损害。

具体条款如下: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原则是尽可能地予以平均分割;

2. 若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资建立合作企业,那么在加入合作项目的时候,他所获分配的财产可全权归属为自有财产,而从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对于另一方则需要给予等同于这部分入股财产价值的一半的经济赔偿;

3. 如果某项生产资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内,则应当分配给具有经营管理资质且能力出众的一方。

而从夫或妻处接收到这份生产资料的一方,也应对对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这份财产价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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