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婚前买房 能写两个人名字,只有其中一人贷款离婚了怎么分
对于婚前购房并列写有两名当事人名讳的情形,其离婚时的分割办法大致如下所示:首先,若其中一方自行出资婚前购置房产且写上两人之名,那么可视为该出资人向另一非出资者赠送其应有财产份额,在此情况下,这套房产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
其次,若在婚前由两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在产证上标明二人之姓名,倘若双方并无缔结婚姻关系,则通常按照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判定房屋所有权及分手事宜,同样地,房地产登记簿亦会按照出资比例予以划分。
然若双方已经步入婚姻殿堂,此间的房产便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倘若在地产登记文书中未能明确标注各方的分配份额,原则上,此类房产的分割将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对于涉及到的房产分割处理事宜,并不需要支付任何税费。
在此过程中,房产作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当婚姻关系终结之时,将原本共有的房屋产权分配归属于另一方,在这个环节,并未发生房产所有权的实质性转移,只是从原先两个人共同拥有转变为了其中一人单独持有。
这种情况下的房产所有权变动,并不属于我国现行的契税政策规定的应纳入税收征管范畴内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