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房房产证写两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婚前所购买的房产若登记了双方姓名,便可以被视为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即在婚姻关系期间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财富为夫妻双方共有,归属夫妻共同支配,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真实存在且依然存续的期限内,若该时期夫妻二人共同决定购置房产,且房产证书仅填写一方之姓名,仍应当将其认定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权益。
对于婚後所购得的房产,倘若无法提供清晰有力的证据证明个人独自承担了所有购房费用,那么该所购房屋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动产。
因此,当房地产纠纷出现时,作为单独支付房款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表明并未使用双方共享的任何个人或家庭财产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