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了买房子贷款可以一个人吗
首先,在结婚之后一方仍然可以独立申请贷款购置房屋。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当事人采取财产公证措施。
因为在未作出任何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妇婚内购置的房屋即使只有单方面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都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基于以上原因,为了确保涉及其个人财产部分的权利不受影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某位家庭成员希望独力购房并确保持其个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或部分所有权,必须确保对房屋的产权作清晰的界定和划分。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比如,购屋时需获得配偶的同意,并且必须由夫妇二人签订合法的协议,并向相关机构提交公正。还有另一种途径,即求助于资助家长以家庭资金为孩子购置房产,然后将产权登记在出资者的子女名下,如此购置的房产亦可视为个人所有的私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替别人担保后自己是可以贷款买房的,需要进行贷款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不良行为以及失信记录等就可以。
二、房子抵押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关于夫妇之间私人借贷的问题,必须依据特定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负债。
举例来说,若该笔借款并未用于支持家庭开支,则可归类为个人专属债务;相反地,若其被用于家庭生活等方面,便可视为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负债。
固然如此,有时在贷款活动中虽无明确规定,但实际却是夫妇双方“共同签署”的结果,在此种情形下,即使该款项未能实际应用于家庭日常消费,亦有可能被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负担的部分。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某些债务,例如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源于自身行为所产生的借贷,即在婚姻正式开始之前,其中一方或者俩人因个人原因导致对外欠下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这些未清偿的债务通常被判定为个人私债,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