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1. 夫妻双方于婚前携手并进,齐心协力购买了一处房产,婚后购房者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共享到了房产所有权。
这幢住宅应被视为他们的共有财产,理所当然地需要作平等分割。
2. 若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于自己名下,婚后则与伴侣共同偿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该住房毫无疑问地属于该登记者个人所有,但对于后续的还贷部分仍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以确保公平公正。
3. 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将该房屋登记于己名之下,婚后配偶也共同参与偿还贷款,同时该房产随着时间推移存在增值现象,在此基础上,除了两人共享的房贷部分外,产权所有者还需按照实际情况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以示尊重与关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原则上,上述房产应被视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富。
首先,如若男方在婚前购置房屋并在婚后将女方列为共有人之一,那么此举可被视作是一方赠予给另一方所有权的行为,这意味着在其后女方增加姓名之后的房产将成为他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予以保管和处置。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获得的各项财产,无论是来源于夫妻中的哪一方,都将自动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夫妻二人共同拥有和支配。
这些形式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资、奖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
(二)在生产、经营乃至投资方面所取得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