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
2、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3、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4、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347条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