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该房屋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双方婚后阶段,父母向其子女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房产,并将产权记载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被认定为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实质上相当于父母给予了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

如果在婚后阶段,任何一方的父母有意提供资金购房,但希望仅赠予自己所生的子女,那么他们可与其子女签订明确的赠予协议,确认此种赠予仅限于自身的子女。

为了确保房产仅归属自家子女,建议采取将房产注册登记在本人子女名下的方式,而非双方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事实并不必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此问题,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观点和处理方式。

具体来说,以下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首先,若在婚后由父母支付购房的首付款,而后续的贷款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或者在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了男女双方的姓名,那么此类房屋便会被法院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如果婚后仅由父母承担房屋贷款,并且他们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其中一方作为个人财产的,那么该房屋就应当认定为受赠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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