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未来的,对于夫妻双方中一方在婚后独立筹资购置的房产是否应被视为家庭共有的财产,还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细致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按常规理解,婚后购置的房产往往被视作夫妻共享的财产范畴,缘由在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二人所获得的工资资金、奖励薪酬、劳务津贴以及其他各类包括生产经营、投资回报等等在内的收入皆属于法定夫妻共有财产。
在实际生活当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使得婚后一方独自购入的房产并不当然地归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例如,若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上明确记录为该子女的专属权利,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父母对子女单方面的赠予,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此外,婚后一方动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房屋所有权证上记录的所有权人为谁,只要是以个人财产支付的交易费用,均仍应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说,针对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应当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需要从购房款项来源渠道、房产所有权归属等多角度综合考虑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之后购置的房产若仅著录一方姓名,也可被视为共有产财。
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买的任何房地产,若夫妇彼此并未就此事项进行明文规定,即便在房地产证书上仅列一方的姓名,亦应被界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婚后如有一方父母倾其所有为其子女生涯购买房地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义之下,则可视之为对自己子女单独的赠与,该房地产应被判定为夫妻中单一方的个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