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权人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
1、居住权人一般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
2、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3、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5、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人有哪些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居住权人是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的,故此在居住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房屋租赁给其他人。此类房屋虽然不能出租,也无法继承,但是居住权人在世期间,通常是可以一直享有居住权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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