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经过本人同意能买房子吗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本人并不必须亲自出席。

如果买方有意委派第三方进行购房交易,那么他/她应当提供完整且有效的委托授权证书。

如若法律明文规定买卖房屋的整个流程禁止他人代理,那么买方必须独自赴约完成相关手续。

尽管如此,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赴现场办理事务,他们仍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前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房屋只署名一人之情况是否构成共同财产,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甄别:若系夫妻缔结婚约后购置之住房:如夫妻俩于联手生活期间购买房屋,并未事先约定清楚,即便房产证书仅注明其中一方姓名,亦应视作双方共有的资产;

倘若房屋乃婚前所购:若房子为伴侣婚前购买,无论证书上显示一人名抑或二者合记之名,皆应判定为婚前个人所有物产,而非夫妻共同财富;

倘若父母出资购房:若婚后某一方父母给予其子女购置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载于赠与人子女名下,则此不动产可视作只为自身子女所独有,依法视为配偶的个人财产;

特定案例:倘若夫妇在婚后双方向各自父母借资购置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载于双方子女名下,那该不动产则被认定为由双方以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人共同所有,除非当事人另有书面协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