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人承担责任吗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人承担责任吗

1、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权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其所有权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买方解除合同是否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合同履行的程度;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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