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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