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房财产属于谁
1、婚前购房的归属确定方式: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应,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房产需要公证的情况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有: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实践中,要是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的,此时也是有多种的情况,情况不同那么具体的归属也就不一样,但多数情况下都会认为该房产是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是属于该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