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的内容: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关于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有什么内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有什么内容
1、购房者要求退房赔款的质量问题的内容:
(1)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2、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退房违约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