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虚开发票怎么处理

介绍虚开发票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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