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保修范围和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屋面、外墙面的防水
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
地下室及管道渗漏
外墙粉刷自动脱落
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
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
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
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
供热供冷系统设备
保修期限: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注:商品房保修期是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如果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