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买房纠纷怎么办

买房人遇到买房纠纷的,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