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效力如何认定
1、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是: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买卖,应当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农村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卖农村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要看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法律效力就要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买卖,具体买卖农村房屋的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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