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一、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1、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如下:

(1)延迟交付并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状况或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怎么办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2、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如果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经过规划部门批准需要书面通知购房者,没有通知的,购房者也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若发生“交付并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等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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