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的法条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辨认指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庭审出证质证环节,公诉人或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进行辨认。当事人辨认与案件相关或者为犯罪物品的可以作为该案定罪证据。当事人否认该证据的,应该有侦查人员补充新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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