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
狭义的教育目的指的是各级各类学校在国家对受教育者培养的总的要求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上的具体要求。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
教育目的的层次性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师的教学目标。
教育目的有以下几个作用:规范功能;选择功能;激励功能;评价功能。
教育的功能:
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动和系统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作用。教育功能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划分方法:按教育功能作用的对象划分,可以分为个体发展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按教育作用的性质划分可以分为正向功能与负向功能;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可以分为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