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对于想买房但首付不足的购房者来说,零首付购房不失为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但是零首付购房实际上暗藏很多风险,购房者对此要做到心中有数。

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个人,违反了金融法律关于“企业不得贷款”的规定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在按揭过程中银行一旦发现是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付首付款,购房者自身是零首付的话,其将不符合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一方面银行可以以违反此规定而不予办理贷款,另一方面,即使办理了贷款手续,也很可能因为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资信能力而停止提供贷款。

除了开发商垫资达到零首付外,某楼盘的开发商则想出与银行联合造假,抬高房价评估,从而将首付款“虚化”的歪招。

通常采用此种方式的购房者需与开发商签订阴阳两份购房合同。其中一份房款价格较高的合同用来向银行办理贷款,另一份房款价格较低的合同实则为双方之间约定真实购房价格的合同。

然而这样看似全面的考虑,同样触碰红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确认无效。”即如果存在开发商虚开购房款证明的情况,银行有可能会解除购房者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追究购房者和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以上两种方法是开发商用得最多的两种实现零首付的方式,但是二者都存在不小的法律问题,购房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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