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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