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告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去劳动局告人需要的材料一般是投诉文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投诉人的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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