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减除项,应填写好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总额;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总额;企业职工工资薪金的总额;以及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计算的扣除额的数额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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