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工福利标准是如何的

贵州的职工福利标准:春节期间,基层工会可向职工发放人均不超过500元的节日慰问品,以及其他法定节日及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节日,则发放人均不超过200元的节日慰问品等。

法律依据

《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七条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等的慰问支出。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发放标准为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及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采取工会会员普惠卡等方便职工会员的发放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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