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法律法规对甘南产假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是98天,《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是180天;以及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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