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主刑是指犯罪行为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应当立即执行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是:
1.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2.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3.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交付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七日内执行。需要注意:
1.人民法院应当允许罪犯在执行死刑前申请会见其亲属或者近亲属;
2.人民法院应当交付罪犯执行死刑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等情况,确保被执行人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死刑罪犯,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是否有遗言、信件,并做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别的侮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