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子的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怎么办
在婚后,若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了两人的姓名,那么当面临离婚之际,该房产就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因此,夫妻双方有义务坐下来好好商量,如何公平合理地将这套房子进行分割。
在此过程中,应当依据诸如孩子的权益、女性权益的保护、婚姻中的无过失方的利益以及公平公正等原则来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这套房子是在结婚前以全款方式购买的,那么它就属于个人财产,到了离婚之时,配偶是无法对此提出分割请求的。
但是倘若购房的资金是通过贷款获得的,那么婚后的还款部分就属于双方所有,因此离婚时需要根据情况,双方平均分割这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父母离婚农村自建房继母可以分
关于农村地区自建住房在离婚分割问题上,具体需依据如下两种情形而定:首先,若该房屋系一方在结婚前已全部建设完成,且建设过程中对方并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应被视为一方在婚前独自所有的个人财产,抑或视为该方及其家族成员共有的家庭财产,并非是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其次,倘若该自建住房确系在婚后建造而成,那么便可依法明确其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立,如若未能妥善达成协议,则需交由当地法庭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