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罚金复合式适用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罚金复合式适用的规定是: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罚金的缴纳方式包括了自动缴纳、强制缴纳、随时缴纳、减免缴纳。适用罚金刑的有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等等。

罚金的复合式适用的规定:

罚金的复合式适用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硕识网提醒您,罚金的缴纳方式为: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

4.减免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1.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财产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3.其他法律规定适用罚金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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