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复合式适用的规定:
罚金的复合式适用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硕识网提醒您,罚金的缴纳方式为: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
4.减免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1.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财产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3.其他法律规定适用罚金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