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二手购房合同后悔了能退房吗
关于购房者以个人名义签署购房合约,即使已经经过公证及盖印确认,亦仍然具备被撤销交易的可能性。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这一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即只要合同双方在签署相关文件之初就已明确约定了可能涉及到的退房事项的具体条款,且买方能够有效举证这些条款在实践中的确得到了满足,那么在后续的协商变更合同权益的过程中,若买家未能与地产开发商达成共识,提出向法院申请诉讼从而终止合同的请求,通常都会获得当地法院的积极支持与批复。
以下五种状况均属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自主权衡需求,决定是否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首先,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卖合同的基本设定条件无法实现;其次,在合约规定的履约期限尚未结束前,任何一方以明确的声明或实际行动表达出其将不再承担主要的债务责任;再次,当一方在主要债务责任上出现延误,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第四种情况为,一方在债务履行上出现延误,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契约精神的行为,导致合同所期望实现的目标根本无法达成;最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签署购房合同后仍可考虑取消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1.如必须撤销交易,则需提供商品房退房协议。
若双方达成一致,即可签订协议并正式解除合同;
2.在购买者缴纳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时,如欲取消合同,只需向开发商表达退房意向,收回定金即可;
3.若购买者已支付定金,但尚未签订购房合同,同样可向开发商表明退房意愿,商议定金退还事宜;
4.若已进行预售登记,此时欲退房,务必与开发商协商。
若双方达成共识,便可签订正式退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