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销协议的说明有哪些

1.本协议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本协议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协议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协议第一条,必须填明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填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已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应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条所称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独立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其共用墙从墙体中线计算,非共用墙从墙体外侧计算。

6.[]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7.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协议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9.本协议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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