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后受让股东的责任

抽逃出资后受让股东的责任: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股东应当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第一款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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