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依法取得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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