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卖了以后怎么才能收回

安置房卖了以后可以通过撤销合同或者解除合同收回,但是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一般无法收回,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安置房作为不动产其归属以产权归属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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