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一户二宅如何确权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户二宅可以被赋予确权。

1. 一般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进行确权登记。

2. 例外情况:如未分户但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且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且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这种情况下,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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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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