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一楼开店是否违法

小区一楼擅自开店违法,经审批的除外。改变小区住宅用途进行经营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需要依法申报进行经营登记。业主对其住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行使权利不得危及住房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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