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无效。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法律规定,人防工程属于应急工程的一种,不具备强烈的商业性质。其产权并不属于私人,属于国有,随意转让的行为属于违法。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