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认罚的后果一般是可能会影响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罚的裁量。
我国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对其从宽处理,但也不会加重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学斯教育网提醒您,犯罪分子不认罪不可以适用缓刑,因为不认罪就不属于有悔罪表现。缓刑的适用条件有:罪犯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