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股东会通知的规定如何

《公司法》关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则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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